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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吗
- 中文名
- 企业信用等级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吗
- 服务类别
- AAA企业信用评级
- 服务宗旨
- 中服AAA企业评级认证,高品质一对一服务!
- 服务介绍
- 企业信用等级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吗,是中国各银行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得分最高的企业。其信用程度高,合同履约能力强。该类企业具有优秀的信用纪录,经营状况佳,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
AAA企业信用评级简介
AAA企业信用评级 ISO认证
AAA企业信用评级 因素
AAA企业信用评级概述
一、荣誉奖项一般不可作为资格条件。 在单位采购活动中,经常有采购人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的荣誉证书、获得的奖项等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由于荣誉证书、奖项一般都不是法定许可资质,所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员不会同意将荣誉证书、奖项作为资格条件。不过,将荣誉证书、奖项作为评审因素的做法,在实践中较为普遍。 这些从业人员认为,将诸如"重合同守"单位、“优秀供应商”、“知名品牌”企业等荣誉奖项作为加分项,既可以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履约进行考察,也是起到对优秀企业的鼓励作用。因此,将荣誉证书、奖项作为评审因素合理合法。 实际上,上述荣誉奖项作为评审因素并非都合法,需要进行仔细甄别。
二、部分荣誉奖项隐含不合理限制条件。 通过仔细分析可以看出,诸如“重合同守”单位、“知名品牌”企业、“优秀供应商”等荣誉奖项的申报条件和评价指标中体现了企业成立年限、市场占有率、申报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等规模条件指标。如果将其作为加分项,表面上没有违反87号令第十七条规定,但实际上隐含的限制条件起到变相限制含金量,也属于违法。 一些荣誉奖项虽明确由企业自愿申请(非强制),但其申报条件与企业经营年限、申报资金、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紧密相关,比如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经营期限5年以上,且经营规模及管理水平须达到行业领先,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市场占有率,业绩等方面也均须达到行业较高水平,才能申请参与荣誉证书。那些因经营期限不到5年、企业规模不够、经营效益达不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中小微企业,因客观条件达不到申请条件而无资格申报。如只对获得这些荣誉奖项的企业加分,那么就间接限制了那些客观上无法获得荣誉证书的中小微企业。 也就是说,如果荣誉奖项的申报条件及评价标准涉及企业经营年限、申报资金、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纳税、市场占有率等规模条件,就不可以将其作为评审因素;反之,则可以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三、财政部发文,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促进单位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38号文要求清理的妨碍公平竞争十种情形中,明确包含了“设置成立年限门槛限制供应商参加单位采购活动”。38号文的发布,再次强调了落实单位采购政策的重要性,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更加优良、更加宽松的条件。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指导性iso三体系认证综合来看,如果将隐含限制规模条件的一些荣誉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歧视中小企业,不符合单位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精神,涉嫌间接排斥或歧视中小企业。 综上所述,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涉及企业申报资金、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纳税、市场占有率等规模条件,均不能在单位采购活动中设定为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设定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条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市场上各种证书众多,要精准查询到其申报条件和评价指标,难度较大。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采购人、代理机构将荣誉奖项设为加分项时要格外谨慎。 法规链接 《单位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单位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申报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认证、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时光 发表于 2021-07-09 11:24:03
1、评级dao小组向评级机构的内部评审委员会提交三级审核后版的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
2、内部评审委员会应召开评审会。评审会听取评估人员情况介绍,并对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讨论、质疑、审核,提出评级报告的修改意见;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权等级评定办法及级别限制条件,决定评级对象的等级;
3、评级小组根据评审委员会决定的等级及评定意见,修改评级报告;
4、评级结果须经2/3以上的与会评审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等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量等级
麦麦 发表于 2021-07-21 13:51:58
1、评级小组向评级机构的内部评审委员会提交三级审核后的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
2、内部评审委员会应召开评审会。评审会听取评估人员情况介绍,并对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讨论、质疑、审核,提出评级报告的修改意见;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等级评定办法及级别限制条件,决定评级对象的等级;
3、评级小组根据评审委员会决定的等级及评定意见,修改评级报告;
4、评级结果须经2/3以上的与会评审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等级
[已注销] 发表于 2021-11-12 18:04:59
1、评级小组向评级机构的内部评审委员会提交三级审核后的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
2、内部评审委员会应召开评审会。评审会听取评估人员情况介绍,并对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讨论、质疑、审核,提出评级报告的修改意见;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等级评定办法及级别限制条件,决定评级对象的等级;
3、评级小组根据评审委员会决定的等级及评定意见,修改评级报告;
4、评级结果须经2/3以上的与会评审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等级
alongk 发表于 2021-11-12 18:25:38
1、评级小组向评级机构的内部评审委员会提交三级审核后的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
2、内部评审委员会应召开评审会。评审会听取评估人员情况介绍,并对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讨论、质疑、审核,提出评级报告的修改意见;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等级评定办法及级别限制条件,决定评级对象的等级;
3、评级小组根据评审委员会决定的等级及评定意见,修改评级报告;
4、评级结果须经2/3以上的与会评审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等级
嘻嘻。 发表于 2021-11-12 18:54:18
以工商企业为例,企业所处外部环境、主体自身素质及可能获得的支持等均会影响其等级。具体来讲,如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环境、企业行业竞争力、企业管理情况与素质、企业认证老师与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等),以及企业以往记录等均会对其等级的评定产生影响。同时单位及金融机构等主体对企业的支持以及企业可能获得的其他外部支持因素也会作为综合考虑的因素。
已注销 发表于 2021-11-13 08:29:27
以工商企业为例,企业所处外部环境、主体自身素质及可能获得的支持等均会影响其等级。具体来讲,如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环境、企业行业竞争力、企业管理情况与素质、企业认证老师与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等),以及企业以往记录等均会对其等级的评定产生影响。同时单位及金融机构等主体对企业的支持以及企业可能获得的其他外部支持因素也会作为综合考虑的因素。
wangkai 发表于 2021-11-13 17:12:36
小希 发表于 2021-12-05 11:25:56
白驹过隙 发表于 2021-12-05 11:25:58
专家点评
一、荣誉奖项一般不可作为资格条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经常有采购人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的荣誉证书、获得的奖项等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由于荣誉证书、奖项一般都不是法定许可资质,所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员不会同意将荣誉证书、奖项作为资格条件。不过,将荣誉证书、奖项作为评审因素的做法,在实践中较为普遍。
这些从业人员认为,将诸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优秀供应商”、“知名品牌”企业等荣誉奖项作为加分项,既可以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履约信用进行考察,也是起到对优秀企业的鼓励作用。因此,将荣誉证书、奖项作为评审因素合理合法。
实际上,上述荣誉奖项作为评审因素并非都合法,需要进行仔细甄别。
二、部分荣誉奖项隐含不合理限制条件。
通过仔细分析可以看出,诸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知名品牌”企业、“优秀供应商”等荣誉奖项的申报条件和评价指标中体现了企业成立年限、市场占有率、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等规模条件指标。如果将其作为加分项,表面上没有违反87号令第十七条规定,但实际上隐含的限制条件起到变相限制效果,也属于违法。
一些荣誉奖项虽明确由企业自愿申请(非强制),但其申报条件与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金、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紧密相关,比如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经营期限5年以上,且经营规模及管理水平须达到行业领先,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市场占有率,业绩等方面也均须达到行业较高水平,才能申请参与荣誉证书。那些因经营期限不到5年、企业规模不够、经营效益达不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中小微企业,因客观条件达不到申请条件而无资格申报。如只对获得这些荣誉奖项的企业加分,那么就间接限制了那些客观上无法获得荣誉证书的中小微企业。
也就是说,如果荣誉奖项的申报条件及评价标准涉及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金、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纳税、市场占有率等规模条件,就不可以将其作为评审因素;反之,则可以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行业协会荣誉奖评标专家能否认定为加分项
专家点评
一、荣誉奖项一般不可作为资格条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经常有采购人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的荣誉证书、获得的奖项等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由于荣誉证书、奖项一般都不是法定许可资质,所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员不会同意将荣誉证书、奖项作为资格条件。不过,将荣誉证书、奖项作为评审因素的做法,在实践中较为普遍。
这些从业人员认为,将诸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优秀供应商”、“知名品牌”企业等荣誉奖项作为加分项,既可以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履约信用进行考察,也是起到对优秀企业的鼓励作用。因此,将荣誉证书、奖项作为评审因素合理合法。
实际上,上述荣誉奖项作为评审因素并非都合法,需要进行仔细甄别。
二、部分荣誉奖项隐含不合理限制条件。
通过仔细分析可以看出,诸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知名品牌”企业、“优秀供应商”等荣誉奖项的申报条件和评价指标中体现了企业成立年限、市场占有率、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等规模条件指标。如果将其作为加分项,表面上没有违反87号令第十七条规定,但实际上隐含的限制条件起到变相限制效果,也属于违法。
一些荣誉奖项虽明确由企业自愿申请(非强制),但其申报条件与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金、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紧密相关,比如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经营期限5年以上,且经营规模及管理水平须达到行业领先,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市场占有率,业绩等方面也均须达到行业较高水平,才能申请参与荣誉证书。那些因经营期限不到5年、企业规模不够、经营效益达不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中小微企业,因客观条件达不到申请条件而无资格申报。如只对获得这些荣誉奖项的企业加分,那么就间接限制了那些客观上无法获得荣誉证书的中小微企业。
也就是说,如果荣誉奖项的申报条件及评价标准涉及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金、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纳税、市场占有率等规模条件,就不可以将其作为评审因素;反之,则可以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哦谢谢
惜蔷薇 发表于 2022-03-22 03:45:48
AAA企业信用评级拓展阅读
6、 作为企业领导者,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应该了解,学习些什么?
10、 企业信用等级的分类有哪些?
11、 企业信用等级是哪个部门出的?
12、 企业信用等级在哪里查询
13、 企业信用等级怎么查
14、 企业信用等级M是什么意思
15、 AAA信用等级评价哪里可以办理?
16、 关于企业信用等级的问题
17、 省质检局可以颁发AAA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