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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盛事体系认证 2022-09-19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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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HACCP认证机构解析HACCP认证有哪些流程?

捡证网提供:HACCP不是一个单独运作的系统。在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中,HACCP是建立在GMPs和SSOPs基础之上的,并与之构成一个完备的食品安全体系。HACCP体系更重视食品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的分析和控制,使之与食品安全相关联。例如从经营活动之初的原料采购、运输到原料iso三体系认证的储藏,到生产加工与返工和再加工、包装、仓库储放,到 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涉及到的企业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如采购与销售、仓储运输、生产、质量检验等等,为的是在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各个环节保障食品的安全。另外HACCP认证咨询还要求企业有一套召回机制,由企业的管理层组成一个小组,必须要有相关人员担任总协调员(HACCP Coordinator)对可能的问题iso三体系认证实施紧急召回,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双认证的办理机构?

到辖区所在领馆。要是小单位的就只能在北京的使馆做。

你的体检在哪里做的和双认证咨询没有关系吧?我记得西班牙双认证咨询认证咨询的是学历(我没记错吧?)那么就是找上海的外事办做中国外交部认证咨询;然后到上海的领事馆做认证咨询。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的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2号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认证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独立从事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符合标准、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并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负责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认证机构的设立和相关审批及其从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认证机构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活动,提高认证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活动,提高认证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认证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独立从事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符合标准、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并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机构。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以及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认证机构的设立和相关审批及其从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独立、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第六条认证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二章设立与审批第七条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第八条设立认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设施;(二)具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属于认证新领域的,还应当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出资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并提供相关资信证明;(四)具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执业资格和能力的专职认证人员;(五)认证机构董事长、总经理(主任)和管理者代表(以下统称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相关规定要求,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第九条外方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认证机构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外方投资者为在中国境外具有3年以上相应领域认证从业经历的机构,具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当局的合法登记,无不良记录;(二)外方投资者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相应领域的认可或者有关当局的承认;(三)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认证机构的中国合营、合作者应当为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具有3年以上认证从业经历的认证机构或者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并无不良从业记录;外方投资者应当符合本条第
一、二项;外方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认证机构还应当符合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产业指导政策等规定。第十条设立认证机构的审批程序:(一)设立认证机构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材料;(二)国家认监委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的书面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国家认监委应当自受理认证机构设立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向申请人出具认证机构设立通知书,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国家认监委应当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的认证、检测等技术能力进行评审,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专家评审的时间为30日,不计算在国家认监委作出批准的期限内;(五)申请人凭国家认监委出具的认证机构设立通知书,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依法办理的登记手续领取《认证机构批准书》;(六)国家认监委应当向社会公告,并在其网站上公布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名录。国家认监委实施认证机构审批工作中应当遵循资源合理配置、便利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法律分析:认证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独立从事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符合标准、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并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负责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认证机构的设立和相关审批及其从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认证机构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活动,提高认证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CE认证办理,办理CE认证机构有哪些?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咨询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贴有“CE”标志的iso三体系认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iso体系证书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CE是法语COMMUNATE EUROPEIA的缩写,英文意思为EUROPEAN CONFORMITY,即欧洲共同体,事实上,CE还是欧共体许多单位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 COMMUNITY 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意大利文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为CE。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咨询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iso三体系认证,还是其他单位生产的iso三体系认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iso三体系认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iso三体系认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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